spainadmin 发表于 2024-1-24 15:34:45

华人业主关注 个体户也可以雇佣家庭成员为一般雇员(图)

华新报-欧浪新闻1月23日(马德里 柳传毅)西班牙财经媒体Cinco Dias报道,关于个体经营的家庭生意问题,一个常有的疑问是:是否可以雇佣亲属、某家庭成员为一般的普通领薪工作者?



众所周知的是,例如作为业主老板的丈夫要雇佣妻子,妻子只能受雇为合作个体户(autónomo colaborador),而不能受雇为普通领薪工作者。区别在于合作个体户缴纳的是老板社保,而非工作者社保。两者的区别是普通工作者社保的失业福利保障要好于老板社保,尽管老板社保缴费也显著低一些。

人们认为雇佣子女、兄妹之类亲属的情况也几乎一样,这是一般的看法。但是,并不是雇佣亲属就必须签订合作个体户工作合约,一些例外情况也可以将亲属(包括子女)雇佣为一般的普通领薪工作者,前提是与亲属签署的这类工作雇佣合约必须满足一些条件:

-非常重要的是,雇佣业主与受雇家庭成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的依赖关系。基本要点是,住在不同住家或居住地区,并且没有共同的银行账户。

-受雇家庭成员必须获得符合相关规定的最低工资。如果工资过低,那么会被认为业主和受雇亲属的关系紧密也即存在依赖关系,这会让业主承担不正常雇佣的风险。

-有一种例外情况是可以不需要满足上述要求来雇佣家庭成员为一般雇员,就是当业主儿子的年龄不满30岁或者存在一些就业障碍例如残疾时,则允许雇佣儿子为一般雇员。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下,要雇佣家庭成员作为雇员时,都必须向社会保险机构和可能的审查部门提交陈述。陈述必须由被雇佣的家庭成员和雇主共同签署,陈述里必须明确注明该家庭成员的雇员身份。

另外,把亲属雇佣为合作个体户也有社保优惠,包括在前18个月内减少50%的社保缴费,此后两年内减少25%等。

(欧浪新闻信息来自西班牙政府官方、埃菲社及世界报、国家报等当地主流媒体)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华人业主关注 个体户也可以雇佣家庭成员为一般雇员(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