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LING88 发表于 2024-4-8 05:25:58

热评 | 虐猫者考研复试被刷,惩罚的边界在哪里?

来源:央广网微信公号

近日,网传一名报考南京大学物理学院研究生学位的男生,尽管专业课成绩排名第一,但复试仍然被刷掉,原因疑似是思想品德考核不过关。另据报道,有网友此前发帖举报,该学生在校期间曾录制虐猫视频,并加入相关网络组织。对此,南京警方回应称,派出所此前已约谈当事人及其家人,并责令其写下悔过书。

目前,这名学生已进入兰州大学复试调剂名单。尽管兰大校方表态将严格按照招生复试程序进行,但是舆论并未就此平息。众多网友呼吁兰大效仿南大,不给虐猫者提供就读机会。但也有一部分人认为,应该给犯错者改过自新的机会,不要一棍子打死。

我们有理由相信,任何人看到网传的虐猫视频、照片时,都会对受虐的动物心生怜悯,也都会由衷地赞同施虐者理应受到谴责。但是,舆论场上的另一种声音同样不能被忽视,因为它从另一个角度提出了问题:对于虐猫者,惩罚的边界在哪里?

当前处在舆论风口浪尖的,是兰州大学。兰大如果录取这名学生,必将招致连带的谴责;但如果兰大不予录取,继续执行惩罚,那么然后呢?惩罚就像击鼓传花一样,从南京大学传到兰州大学。如果这名学生不放弃读研,下一个受到拷问的是什么大学?如果他选择明后年再考,同样的“击鼓传花”是否会再次上演?假如届时舆论已平息,公众已淡忘,大学又是否会对他网开一面?

种种疑问其实都指向了研究生教育的制度空缺。正是因为缺乏相对明确且固定的惩罚制度,所以道德审判变成了唯一的标准,舆论声量变成了量刑的依据。诚然,在此类公共事件中,舆论场的生态代表了民意,表明了涉事者所作所为产生的社会影响。但是舆论往往非理性,在真假信息的共同推动下容易滑向极端化的边缘。所以惩罚需要民意的支撑,但更离不开制度的依托。制度的存在,是让理性为非理性护航,让惩罚有据可循,让犯错者付出代价,也让知错者改过自新。

更进一步,从社会层面讲,虐待动物是否应该受罚,又应该受到怎样的惩罚?这不仅关乎教育,也关乎就业择业等重要民生领域。正因此,相关部门不能仅止于讨论的层面,有必要抓紧推动落实,以白纸黑字的文件回应民生关切,以罪刑法定的原则划设底线、明确界限,为相关领域的制度设计、相关事件的裁决认定提供可靠的依据。

兰州大学究竟是否应该录取这名考生?社会大众需要一个答复,更需要一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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