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华人走私幼鳗被判刑 这个走私罪严重吗?
华新报-欧浪新闻9月19日(马德里 若如) 最近几年,华人从西班牙走私幼鳗到中国的新闻经常见诸报端,因为这是非常有利可图的生意,西班牙媒体说,一公斤幼鳗在中国可以卖到2000欧元甚至更高。欧盟对幼鳗经销有严厉的法规,几乎禁止出口到欧盟以外,同时,在欧盟内也是以配额方式限制捕捞。走私罪行可以被判刑,但从六七年前左右起,华人走私鳗鱼的新闻并不罕见,之所以这样,西班牙法院近日的一个判决也许说明了什么。西班牙北部大区阿斯图里亚斯媒体说,南部省份加的斯法院就2023年的一起走私鳗鱼案发出了判决,一共有13人被判刑,这些人包括阿斯图里亚斯地区渔业公司老板加西亚及其合作者,“骡子”中间商摩洛哥人,负责将鳗鱼偷运到摩洛哥再引入到中国的多个华人等。
依据描述,本案发生在2018年,当时,西班牙警方在阿斯图里亚斯摧毁了这个鳗鱼走私组织,为首的是阿斯图里亚斯Arena地区渔业老板德尔芬·加西亚 (Delfín Jesús García),他并且是惯常中标鳗鱼捕捞配额的渔民。判决说,加西亚勾结西班牙华人,最终目的是将活幼鳗偷运到中国市场,在亚洲,欧洲活幼鳗每公斤价格在800到2000欧元之间。
参与走私罪行的包括摩洛哥商人,被警方称为“骡子”,这个团伙将鳗鱼运输到西班牙南部城市加的斯,然后再偷运到摩洛哥,运输方式包括将活鳗鱼装在有供氧设置的行李箱中或隐藏夹层里,以确保鳗鱼存活,然后再从摩洛哥运回中国以高价销售。警方在那次的行动里查获427公斤活幼鳗,并逮捕多人。警方并发现,这些犯案者不是首次犯案,其中多人已经因此罪行被逮捕过。
事隔6年后,加的斯法院近日发出了判决,一共13人被判刑,不过,对这样的罪行的刑罚似乎很轻,因为最重的两名主要涉案人员的徒刑为一年零九个月,其余11人为一年半,尽管每人都被罚款64万欧元。这是依据所查获的427公斤活幼鳗而作出的刑罚。但警方同时说,这个集团有能力每年走私4200 公斤幼鳗,利润可达630万欧元。
媒体说,虽然有13人被判刑,但因为刑期太短,所以,他们实际上无一人必须真实入狱。另外,西班牙警方始终无法侦查到在中国的主犯。
(欧浪新闻信息来自西班牙政府官方、埃菲社及世界报、国家报等当地主流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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