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LING88 发表于 2024-10-15 15:14:18

煮碗面被判赔偿471万余元,破坏生态环境就要付出承重代价

煮一碗面引火灾赔偿471万余元,一碗面的代价竟然如此沉重,过失行为令人痛心疾首,也敲响了一记响亮的防火警钟。这是近日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防火案例之一。目前,多地已进入森林草原防火期,人为或过失引起火灾,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相关案例的具体内容显示,2017年12月15日,曾某携带登山设备及打火机、铁锅等物品,在广东珠海凤凰山塘抱石水库尾附近一山腰平地处搭建帐篷宿营及生火煮面。同月20日,曾某再次来到此处生火煮面,因未及时熄灭灶台内余烬,在山风作用下余烬复燃并引燃山林,曾某因扑救无力而逃离下山,以致过火林地面积达76.9530公顷,烧毁的林地属于省一级生态公益林、商品林。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曾某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被告赔偿生态林植被恢复费用人民币共4717522.86元。(10月15日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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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部官网截图

曾某携带登山设备及打火机等物品在山林中生火煮面,本就是一种极具风险的行为。山林地区生态脆弱,尤其是进入秋季后极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而曾某在宿营煮面后,没有及时熄灭灶台内余烬,看似微不足道的疏忽,却引发极其严重的后果,最终导致余烬复燃并引燃山林。当事人的疏忽和不负责任,凸显了严重缺乏应有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在山林周边或任何存在火灾隐患的区域使用明火后,确保火源完全熄灭是最基本的常识和义务。然而,当事人的疏忽大意,让小小的余烬成了引发大祸的导火索。这不仅是对自己行为后果的漠视,更是对山林生态环境和公共安全的不负责任。

法院的判决可谓公正合理。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二年,体现了法律对失火犯罪的严肃惩处,对过失放火的严肃追责。同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判处被告赔偿生态林植被恢复费用人民币共 4717522.86元,这一高额赔偿也是对曾某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有力制裁。不仅能让当事人长记性,也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的信号:破坏生态环境必将付出沉重的代价。

从社会管理的层面而言,此类事件也暴露出相关监管的漏洞和宣传教育工作的不足。如果加大了森林防火巡查力度,如果能够及时发现及时清除余烬,如果做好了防火相关的宣传教育,如果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消防队伍建设,提高火灾扑救能力,确保在发生森林火灾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扑救,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难道不能消除火灾隐患从源头上减少火灾的发生?从过程中减少火灾损失?

一碗面引发火灾,教训是深刻而惨痛的。森林火灾的危害巨大,不仅会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还可能威胁到周边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一事件也有助于普及防火的知识相关法律法规,让每一个人都深刻认识到火灾的危害性以及自己在防火工作中的责任。在野外活动时,一定要严格遵守防火规定,谨慎使用火源,切不可掉以轻心。


来源:凤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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