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因2瓶过期啤酒被罚2万?市监局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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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7 | 回复0 | 2025-1-14 05:54: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俄罗斯

1月14日,据澎湃新闻消息,邯郸市民申书芬反映,其经营的超市莫名出现两瓶过期啤酒,市监部门作出“没收一瓶、罚款两万”的处罚。




申书芬及其代理律师不满该处罚,认为属于小错重罚。


对此,魏县市监局人员表示,已召开听证,将沟通决定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销售过期食品的处罚:1、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2、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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