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定郑爽无财产可供执行 郑爽与电视剧出品方案件终结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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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06 | 回复0 | 2024-4-1 13: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美国
天眼查法律诉讼信息显示,近日,郑爽与海宁东开之星影视投资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新增执行裁定书。文书内容显示,法院认为,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该案被执行人郑爽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故无继续执行的条件,应终结执行程序。

案件流程信息显示,此前郑爽因此案被强制执行9050万元,并被限制高消费和冻结股权。据悉,东开之星为郑爽主演影视剧《翡翠恋人》出品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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