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被家暴16次女子离婚案将开庭,男方涉嫌转移共同财产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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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348 | 回复0 | 2024-5-30 07: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俄罗斯
小谢解释,此次民事审理在刑事案件之前,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要在入学前有定论。目前,两人的女儿由贺某家人抚养。5月20日,在武侯区妇联的帮助下,小谢见到了女儿。“考虑到女儿快到上幼儿园的年龄,法官建议民事先开庭,不再等贺某的刑事案件审理。”

新京报讯(记者刘思维)成都男子多次家暴致妻子四部位重伤二级一事有新进展。新京报记者从案件原告、家暴受害人小谢处获悉,她与丈夫贺某的离婚纠纷民事案件将于5月31日上午10时在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开庭。因贺某涉嫌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至多名亲属处,5月30日,小谢起诉贺某及其亲属的5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件也将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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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传票。受访者供图

小谢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她最主要的诉求为与丈夫贺某离婚,并取得两岁女儿的抚养权,贺某一次性支付每月1500元的抚养费。诉求还涉及其他婚后财产划分。

小谢称,因怀疑贺某将财产转移到几名亲属名下,法院建议她另案起诉贺某及其亲属非法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小谢提供的武侯区人民法院传票显示,5起侵权责任纠纷将于5月30日开庭。

新京报此前报道,相关司法文书显示,谢、贺二人婚姻存续期间,贺某长期频繁对小谢实施辱骂恐吓、暴力殴打等行为,致其身体多次不同程度受伤,并多次就医、报警。其间,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区分局晋阳派出所两次对贺某作出《家庭暴力告诫书》予以警告,但其拒不改正,致小谢精神恐惧、外出躲避。

小谢与贺某已于2023年4月15日签署了离婚协议,但事后贺某反悔,拒绝离婚。当年4月24日,小谢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人身保护令和离婚申请,但因手续不全,未被法院受理。当晚,贺某找到外出躲避的小谢,对其施暴。2023年4月25日的最后一次施暴中,贺某的殴打致小谢全身多处损伤,其中重伤二级四处。

案发后,贺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3年12月,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以贺某涉嫌故意伤害罪、虐待罪向武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小谢称,作为离婚纠纷案的被告,正在看守所羁押的贺某也会出庭。

我国司法审判遵循“先刑后民”的原则。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在民事诉讼活动中,发现涉嫌刑事犯罪时,应当在侦查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实查清后,由法院先对刑事犯罪进行审理,再就涉及的民事责任进行审理,或者由法院在审理刑事犯罪的同时,附带审理民事责任部分。

5月20日,在武侯区妇联的帮助下,小谢见到了女儿。受访者供图

小谢解释,此次民事审理在刑事案件之前,是因为孩子的抚养权要在入学前有定论。目前,两人的女儿由贺某家人抚养。5月20日,在武侯区妇联的帮助下,小谢见到了女儿。“考虑到女儿快到上幼儿园的年龄,法官建议民事先开庭,不再等贺某的刑事案件审理。”

小谢的肾功能检查报告单。受访者供图

家暴给小谢的身体带来重创。根据她提供的5月20日的医院检查结果,她的双肾肾小球滤过率严重低于正常值参考范围,“医生说我的左肾已经没有功能了,右肾也在恶化。”小谢说,因肾功能出现问题,进食受到限制,她出现了严重的营养不良,大便排泄也要依赖造瘘。

5月24日晚,小谢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婚姻三年,前两年他一直在伤害我,我等这个离婚等得太久了,甚至付出了健康的代价,终于等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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