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私造浮桥案18人获刑后续 法院决定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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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56 | 回复0 | 2023-9-30 16: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罗马尼亚
 2023年7月,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18位村民因私搭浮桥寻衅滋事被判刑一事受到公众关注。9月29日,澎湃新闻从相关权威信源确认,吉林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再审决定书,其显示,黄德义于 2023年6月26日以不构成犯罪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诉。本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本案符合再审条件,决定由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审。再审决定书落款时间为2023年9月27日。澎湃新闻此前报道,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黄德义原是当地一所小学的教师,为了方便儿子去对岸种地,也为了方便别人,他张罗着决定建桥。

  搭建浮桥的铁皮船,如今已闲置。


  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法院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4年,被告人黄德义伙同黄德军、黄德友在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至白城市洮北区平安镇安全村洮儿河河道私自建船体浮桥,拦截过往车辆收取过桥费,黄刚、黄永帮黄德义收费。

  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

  2019年12月31日,洮南市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黄德义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其余17名被告人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三个月拘役至一年有期徒刑不等刑罚,均宣告缓刑。

  一审宣判后,黄德义等未上诉。但此后黄德义以其不构成寻衅滋事为由提起申诉。

  2023年3月31日,洮南市法院驳回黄德义提出的申诉,理由为黄德义申诉理由不符合重审条件。

  2023年6月26日,黄德义继续向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18位村民因私搭浮桥寻衅滋事一案受到公众关注。

  2023年6月29日,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对该案立案。由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兵、卢义杰代理此案。

  “私造浮桥被判寻衅滋事”,法院终于承认判错了

  9月29日,此前曾引发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吉林省洮南市村民黄德义等人“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近日,吉林省白城市中级法院作出《再审决定书》称,该院经审查认为,原判决适用法律确有错误,该案符合再审条件;经该院审委会讨论决定,该案由白城中院提审。


  也就是说,在舆论一片骂声后,法院终于承认,他们判错了案子。


  根据此前媒体报道,黄德义是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人,因为搭建浮桥收费,2018年10月,他修的桥被洮南市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拆除;

  2019年12月,黄德义又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与他一同获刑的还有其他十几个人。洮南市法院称,黄德义等人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

  黄德义本人则说,他搭桥是为了方便村民过河,并且在事实上也确实给村民带来了方便,黄德义搭桥投入了13万余元,收费是想收回成本。


  黄德义说,他从未强制收钱,都凭村民自愿,对一般的过路人,也不存在“不给钱不让过”的情况。

  多名村民、村干部,也证实了黄德义的上述说法。

  该案被舆论评为现实版的“修桥补路无尸骸”:修桥便民,原本是当地政府的事情,但那么多年,政府没有解决这个问题,当村民自行修桥后,政府部门开始跳出来了,着实令人震惊。


  更为讽刺的是,当地政府把黄德义“私搭”的浮桥拆除以后,村民们再去往对岸,得多绕行70公里,他们的出行,再度面临巨大的时间和金钱成本。

  对于这起案件,知名法律人罗翔在《私造浮桥,有罪吗?》一文中指出:

  如果修桥造路,满足了民众的期待,不仅没有破坏社会秩序,反而是社会秩序所嘉许的,那从任何意义上来说,都不是犯罪。

  9月29日晚上,笔者联系到黄德义本人。他向笔者说,他是前天收到《再审决定书》,收到以后非常激动,“他们终于承认他们判错了!”

  黄德义还说,他对案件最终将获得无罪结果充满信心,“全国人民都认为是无罪,都支持我。你看罗翔也写了文章,说得非常有道理,希望法院能够听取。”

  “根本就没有罪啊!这个案子里面,只有受益者,没有受害者,怎么就成了犯罪呢?”黄德义说。

来源:澎湃新闻/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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