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塑料品新法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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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971 | 回复0 | 2022-4-11 22: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西班牙
欧浪新闻411日(马德里 柳传毅)  西班牙政府于上周六通过国家公报颁布了已经被国会发行的《用于循环经济的废物和土壤污染法》(Ley de Residuos y Suelos Contaminados para una Economía Circular),该法的部分内容自颁布公报的次日起生效,而关于一次性塑料品的征收和垃圾场税则明年年初起生效。

上述的《经济循环法》自上周六颁布国家公报后实施,但与奖励循环经济有关的税务措施部分则从202311日起实施。这涉及到明年将新设两个税项:一次性塑料用品税,用于废物存放和处理的垃圾场税。新法的目的是为了减少污染性废物的生成,以及针对不可避免产生的废物改善管理。第一个税项的征收适用于一次性塑料包装盒,而第二个税项则适用于垃圾处置填埋场和垃圾联合焚烧场。

塑料品特别税:

将是对于所有用于容纳、保护、处理、分发和商品包装的间接税,例如塑料杯或塑料瓶。于此,法规影响到在欧盟27国里制造、进口或所有不可重复使用的塑料容器或包装件,每公斤征收0.45欧元。

例外免征收:用于油漆、油墨、粘合剂、药品、保健品、医学用途食品、配方奶粉、农牧饲料或危险废物来源等产品的容纳、保护、操作和产品交付功能的塑料容器。

垃圾场税:

适用于垃圾填埋、焚烧和联合焚毁场所。政府将此税务措施定性为“推动循环经济、实现废物再利用和回收目标的关键性经济工具”。 新法并禁止垃圾填埋场焚烧、销毁从非易腐产品(如纺织品、玩具或电器)而来的未售存货,这些剩余货物必须首先用于包括捐赠在内的再使用渠道,或者作为再利用准备。


202311日起生效的法规:面积达400平方米或以上的食品零售场所,必须开辟至少20%面积的空间,作为原始包装、散装或通过可重复使用包装的产品的专门销售空间。此外,食品零售场所必须接受顾客的可重复使用容器(袋子、食物盒或瓶子),顾客须自行为其可重复使用容器的良好卫生状况负责,否则,商家可以拒绝这些容器。


新法强制5000人以上的地方政府在今年631日前必须制定垃圾分类回收法,至少区分为纸质、塑料、金属、玻璃和有机垃圾,人口低于5000的市镇则须在今年年底前制定。纺织垃圾、用过的食油以及家庭产生的危险废物以及家私等则须在2024年年底前制定专门回收法。

新法确立废物生成预防目标,在2025-2030年将其生成比重比2010年减少13%2030年减少15%。新法并对食品浪费设定目标,至2030年时将食物浪费损失减少50%,同时取消向非政府组或粮食银行捐赠产品的增值税IVA。最常见的塑料瓶方面,2023年实现70%回收目标,至2029年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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