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偷拍事件”一审宣判,女子诬陷偷拍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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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277 | 回复0 | 2024-5-13 11:46: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俄罗斯
来源: 旧时光老师

成铁第一法院官微消息,12月12日,成都铁路运输第一法院对何某某诉曾某某、罗某某、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一般人格权纠纷案一审宣判。
对何某某要求罗某某、曾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歉声明,并赔偿经济损失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50000元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男子在地铁上偷拍女生所以以后到成都去,面对自信女的偷拍污蔑指责,无辜的男生该怎么自救?

如果随便诬陷一个人的代价就是以口头道歉完事,那这代价也太低了。有没有想过如果当时她们诬陷成功了呢?男方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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