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且犯罪!男子离职后,顺走公司宿舍室友7800元的电脑,卖了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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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79 | 回复0 | 2024-9-12 1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美国
转自:上观新闻

今天(9月12日)话题#男子离职45元卖出室友7800元电脑#

登上了热搜!



具体咋回事?

近日,浙江宁波。梁某离职回公司宿舍收拾东西时,“顺手”偷走室友王某的电脑。在路边的收废品处,以45元的价格将价值7800元电脑卖了。王某回到宿舍发现电脑消失,通过查看公司监控,得知是梁某偷走了电脑随即报警。不久,梁某便被警方抓获,并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虽然此事件看起来奇葩,但员工离职“顺”走同事财物的事件真不少!

1 2024年6月浙江平湖,一员工在离职后心生贪念,拿走了室友放在寝室的平板电脑、数据线、充电器,总价值2000余元。原以为顺手牵羊不会被发现,没想到隔天就被抓获,被行政拘留。



2 2024年5月山东文登,一员工刚离职不久,案发当日偷偷潜回宿舍,看见一部正在充电的手机,便起了盗窃之心。想着自己已离职,就算偷走手机也不会被怀疑,于是将手机带走。后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1000元的处罚。



3 2024年3月河南南阳,一位“美女主播”称自己觉得工作辛苦不想干了,但因缺钱又爱漂亮,于是在离职时,将同住室友口红、零食、衣服、现金、手表等物品偷走。后因盗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普法时间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全国范围内,盗窃数额达到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即可立案,涉嫌构成盗窃罪,可能会被判刑。

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

君子爱财,应取之有道。

万不可行偷盗之事,

即便是“小偷小摸”也构成犯罪!

莫因一时贪念而走上违法道路,

留下的污点一生难除。



社长提醒

@各位职工无论是集体宿舍还是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及贵重物品外出或短暂离开时一定要锁好门窗养成好习惯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

@用人单位企业内部也应加强管理,做好门禁和出入单位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部位的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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